產品安規測試
產品根據安全規範做測試,以歐洲標準為主,以德國標準為輔,若產品皆不包含於此範圍,則依TÜV自定測試標準來評估產品之安全性。測試所依據之規範詳列在證書上,我們一貫使用最新版標準做測試,若測試標準因技術之進步而更新,證書將會失效,須做必要的重測。
1 服務項目
★ GS標誌與TÜV-Bauart標誌認證
★ 根據歐洲安全規範所測試
1.1 GS標誌與TÜV-Bauart標誌:
GS與TÜV-Bauart是商品市場公認的德國家安全認證標誌,亦是產品高品質的保證,取得此證書是為了增強產品在市場的競爭力,但非強制性質。
TÜV NORD是德國政府授權的測試機構,負責依照德國或歐洲的產品安全規範檢驗產品並發證書。
GS標誌適用於成品(例如:健身器材),TÜV標誌適用於零件。
為確保產品的安全水準,依規定需做測試前工廠檢查及取得證書後之工廠後續檢驗。
註:GS與TÜV測試不包括電器產品所需之EMC測試。
1.2 根據歐洲安全規範所做測試
產品欲銷售至歐洲共同市場必須符合歐市安全規範,”符合歐市安全宣告”(EC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需由位在歐洲的公司所提出,亦即:在遠東地區的製造廠商通常由其進口商進行宣告。
其規範指令如下:
★ 玩具指令(玩具之安全)
★ 園藝工具
★ 運動器材
★ 梯子
★ 木炭烤爐
★ 打火機
★ 打氣筒
★ 手工具
為能提出”符合歐市安規宣告”,進口商會要求製造商提供以下所列之一項或多項產品符合相關指令的證明:
★ GS證書
★ 測試報告
★ 符合聲明書(Uniform Statement of Conformity)
本公司台灣分公司可提供辦理以上文件之服務。
原則上歐市安全規範不要求工廠審查。
2. 申請程序
請依說明填寫申請文件並交回,申請表格將於您簽回報價單後寄出。
2.1 請提供樣品以便送往實驗室做測試,同時請繳申請費及測試費用。
2.2 若第一次測試即通過,將由德國總公司授權者簽發GS及TÜV證書。在寄出原版證書之前,請先繳交證書費用,工廠檢驗也將同時進行。測試樣品將於發證之後通知領回,逾期視同放棄。
2.3 若第一次測試有缺點,將傳真所有缺失的缺點報告,請依此報告一一回覆改正方式,並請提供已修改之樣品以利進行重測,重測需再繳費,此步驟將重複至測試報告通過,接程序3。
2.4 測試報告費用另計。
3. 副證書
3.1 證書只對證書上所列之持有者與產品生效,亦即,持有證書之產品不可私自變更廠牌在市場銷售,需經TÜV NORD登錄並簽發副證書。
3.2 申請副證書需填寫申請文件,表格將於報價單簽回後寄出,請連同副證書申請費一併寄回,完成副證書申請手續,將由德國總公司授權者簽發證書。
副證書僅依仍有效的證書(測試標準未失效且未被取消)核發,並需經證書持有人同意。